营业部员工代客理财、给客户返佣等多项违规 中信证券(山东)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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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称“山东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山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王延臣、王亚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信证券(山东)潍坊鸢飞路证券营业部(下称“鸢飞路营业部”)存在员工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客户回访对象非本人、给客户返佣等多项违规行为。

  经山东证监局查证,中信证券(山东)及所管理的潍坊鸢飞路营业部存在七项内控相关违规事实。

  1、中信证券(山东)下属的辖区证券营业部向山东证监局报送合规自查材料中,个别事项表述不实,中信证券(山东)也未对相关不实内容进行更正。

  2、中信证券(山东)未对下属证券营业部员工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处理。

  3、中信证券(山东)未对鸢飞路营业部客户回访对象非客户本人以及回访录音反映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实。

  4、鸢飞路营业部柜台人员兼任风控岗位工作职责。

  5、鸢飞路营业部员工存在返还客户佣金的情形。

  6、鸢飞路营业部印章管理存在问题。

  7、鸢飞路营业部员工张某涉嫌犯罪。

  另外,王延臣在中信证券(山东)济宁吴泰闸路证券营业部执业期间,接受客户王某指定交易内容委托,代客户操作证券账户,还通过短信向第三人发送客户王某账户资产、持仓和交易情况等信息;王亚菲在中信证券(山东)潍坊鸢飞路证券营业部执业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分别对两人出具了警示函,并要求加强监管法规的学习并吸取教训。

  天眼查App显示,中信证券(山东)前身是1988年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资1000万成立的“青岛证券公司”,1992年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青岛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公司吸纳了青岛市三家证券经营机构,完成重组和增资扩股,再度更名为“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对其增资重组并实现了对该公司的100%控股,公司继续更名为“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月15日公司名称再由“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名为现在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中信证券(山东)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冯恩新。2020年11月3日,冯恩新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去职,11月19日正式履新中信证券(山东)主要负责人。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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