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何丽强)“池塘里的水清得像一面镜子,谢谢检察官,我们一定会保护好这个池塘。”近日,河南省息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某社区附近的池塘整改回访时,退休教师刘大爷向检察官说道。而发生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一份来自息县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
2020年8月,息县检察院接到某社区群众举报,称该社区附近一池塘垃圾遍地、气味难闻。息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现场查看,发现该池塘岸边及塘面散布着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周边还有旱厕在排污水。
同时,检察官发现池塘西侧有个水井房,是县城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的10号水井。如果池塘得不到有效的治理,不仅影响村民生活质量,甚至会对县城30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质产生巨大影响。
情况紧急,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对污染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固定证据,并走访查看是否有其他的污染源;另一方面到县自然资源局及街道办事处查看行政区划及卫星图,确定池塘所在地的归属。
经过调查取证,该院向负责的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措施尽快解决污染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道。收到检察建议的当天,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塘面漂浮物,调来挖掘机清运建筑垃圾,封堵排污口,拆除旱厕。该办事处还明确了专职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确保该区域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有了检察官的讲解,我们也明白了健康的生活环境和我们的生活习惯是息息相关的。”为了让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方式,检察官还为该社区居民举办了一个主题为“养成好习惯、享受健康生活”的公益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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