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普洱思茅农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罚款14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普金罚决字〔2023〕2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普金罚决字〔2023〕2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依托资管计划通道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核销贷款、呆账损失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不及时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14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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