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贷款”,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邵泽平,被给予警告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定金监行处〔202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定金监行处〔2024〕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邵泽平(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贷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2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对邵泽平给予警告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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