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江西银行赣州分行被罚3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银行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赣州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江西银行赣州分行被罚3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4

被处罚当事人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8日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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