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等,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赵培杰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华继昌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廊金罚决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赵培杰 三、华继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内控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责令广阳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25万元; 二、给予赵培杰警告、罚款5万元; 三、给予华继昌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