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青岛银行公告称,近日相继获得《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青岛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青银保监复〔2020〕563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29号),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批复,将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本行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做好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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