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弹”高风险炸弹? 银行“生前遗嘱”制度出炉

  2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原晓惠指出,近两年,个别中小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对我国问题银行治理机制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关于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为了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提高监管统一性和一致性;二是为了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的理念,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办法》明确了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概念,规定了恢复计划、处置计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流程。

  所称恢复计划,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制定,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应对方案,在重大风险情形发生时,该方案主要通过自身与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解决资本和流动性短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处置计划,则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建议,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定的应对方案,在恢复计划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保险机构重大风险,或者可能出现引发区域性与系统性风险情形时,通过实施该方案实现有序处置,维护金融稳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指出,《办法》的制定并不代表目前整个银行业风险已经较大,这其实是未雨绸缪的做法,它针对未来潜在风险,让金融机构在真正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处理时,有据可循。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一些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趋于收敛,金融体系韧性明显增强,金融机构运营更加审慎稳健。

  “目前监管机构在对问题银行的市场化处置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优化举措,如完善高风险金融机构评级,出台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在《商业银行法》中明确重组、接管、设立过桥银行、破产等相关规定等。”原晓惠指出,《办法》出台有利于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的关口前移,优化完善问题银行治理机制。“恢复与处置计划又称‘生前遗嘱’,从历史和国际经验来看,一些规模较大或业务范围较广的金融机构往往具有较大的外溢效应,提前制定并定期更新恢复与处置计划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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