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农商行又新收一张百万罚单。
企查查显示,海口农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警告并处以39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个人方面,相关负责人海口农商行财务总监吴某君,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3.6万元;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袁某芬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1.1万元。
2023年被罚上千万元
资料显示,海口农商行前身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其辖内21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较为年轻的农商行。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改制不改向、改名不改姓”,立足特区省会,面向“三农”、面向地方中小企业、面向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最信任、海南人民最喜欢、监管部门最满意的现代银行。
不过,据《商讯·公司金融》不完全统计,海口农商行去年还有两次被罚记录,其中也有一张百万级大额罚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月20日公告显示,海口农商行因涉及股权质押管理不合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并购贷款业务不合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社团贷款投向非农领域;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农户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掩盖不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押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不合规;投资业务投前管理不审慎,投资缺乏充足有效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处以罚款68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4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1月11日。
海口农商行2023年8月9日,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变更营业场所应事前报告未报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海南监管局处罚款60万元。
截至目前,海口农商行2023年被罚金额已经达到1135万元,从处罚信息来看,大多和信贷管理问题挂钩,而信贷管理均属于银行日常金融业务的重要环节,说明海口银行在内控和合规问题上仍存问题。
股东持股质押不少
《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除了信贷管理问题,海口农商行的股东对外质押股权比例业整体偏高,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企查查数据显示,海口农商行的前十大股东中,仅第二大股东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海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七大股东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未对外质押股权以外,其余七大股东均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
第一大股东罗山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海口农商行总股本的10.00%,股权出质总额达到15000.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为39.88%;第三大股东海口绿鑫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4.98%,股权出质总额达18360.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97.93%;第五大股东海口海牧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4.92%,股权出质总额达18083.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97.82%;第六大股东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4.78%,股权出质总额达17960.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99.96%。第八大股东海南都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3.57%,股权出质总额达12300.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91.65%;第九大股东海南第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3.40%,股权出质总额达12638.00万股,股权出质占比98.72%;第十大股东海南润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总额占该行总股本的3.05%,股权出质总额达9481.1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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