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废止38件规章制度文件

  证监会再次打包修改、废止一批证券期货规章制度文件。这是2020年初以来,证监会第4次打包修改、废止规章制度文件。4次修改、废止的规章制度文件共计168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表示,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落实好新证券法及国务院的放管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法规体系,证监会于昨日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此次集中修改、废止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度文件共38件,包括5件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21件其他制度文件。

  高莉介绍,此次集中修改、废止规章制度文件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依据新证券法,基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对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调整相关法规的内容,清理整合与上位法不一致,与资本上发展和对外开放实践需要不相适宜的相关制度文件。例如,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完善期货公司保证金的封闭管理制度等。

  另一方面,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28件制度文件予以废止。废止的主要原因是,存在监管实践发生变化、与上位法不一致,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规则规范等情形。

  据悉,2020年初以来,证监会已分3批打包修改、废止130件规章制度文件。高莉称,此次打包修改、废止38件证券期货规章制度文件,是对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又一次阶段性的清理和更新。与此同时,证监会还通过单独启动规章制度的修改程序,立新废旧、整合发布监管规则的适用指引等方式,推动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清理工作。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制定工作,适时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制度规章出现“前清后乱”,强化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管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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