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这是海南省在2020年由国家战略层面设立建设自由贸易港后的生动写照。
根据官方统计信息,2020年前11个月,海南省新增市场主体28万余户,较上年同期增长逾23%,其中互联网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医药产业表现最为突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6月1日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这项重大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目前,中国已规划设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但只有唯一一个自由贸易港。
海南自贸港政策和制度体系顺利落地,在2020年的半年间已产生了可观红利。尤其是早期政策密集落地、制度集成创新成果不断、自贸港重要功能平台建设顺利、招商引资取得重要进展等四个方面,让海南自贸港建设收获了初步成效。
中国经济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如果把国内国际双循环比作一个“8”字形,由于海南自贸港具备特殊的政策、区位优势,因此它有条件成为中间的交汇点。
“零关税”政策
2020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了包括小客车、房车、飞机、汽球、飞艇、游艇、帆船等共100项8位税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
这项“零关税”政策落地后,清单内各项商品的购买和运营成本将大幅降低。以游艇进口为例,在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要负担约38%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在海南进口一艘1000万元的游艇,要比国内其他地区节省近380万元的税费。
一个多月前,海南自贸港发布了首张“零关税”清单,当中包括了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等共计169项8位税目商品。
在2020年12月初,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施首日,海口海关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4票“零关税”货物进口申报手续,货值4084万元,免征税款累计达550万元。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全岛封关之前,海南将对进口商品建立“一负三正”的“零关税”清单管理制度,包括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营运用交通工具“零关税”正面清单、企业生产自用或“两头在外”模式生产加工所消耗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正面清单。
海南省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就已落地实施,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元年”,中国多部门将离岛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免税限额规定,新增酒类、手机等七大类免税商品。
消费潜力由此得到释放。2020年以来,海南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金额(含有税)超过300亿元,其中免税商品销售额超过250亿元,有税商品销售额约50亿元,同比均实现翻倍增长。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游客买走了全球超过1/3的免税商品,规模超过1800亿元,但这些消费大多留在了境外,是国内免税销售规模的4倍之多。2019年,中国出境旅游1.55亿人次,若按照境外购物消费约两万亿元推算,假设有10%的境外购物回流海南自贸港,将释放消费2000亿元。
从“海外购”到“海南购”,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尤其是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的落地实施,将加速吸引海外消费回流,积极抢占全球免税市场份额。
制度集成创新
2020年10月26日,海南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央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证监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正式明确QFLP企业在海南登记注册享受“零门槛”政策,这也成为海南自贸港推进贸易自由便利和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标志性成果。
创一流营商环境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聚焦最突出、最紧迫、最难啃的制度改革,海南省在2020年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任务清单(2020-2022年)》。
这份制度集成创新任务清单,围绕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涉及18个领域60项制度,均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需要在未来两年尽快实现重大突破的。
比如,明确提出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推动党政机关的设置、职能权限、管理方式等制度集成创新。这既涉及海南行政部门的相关改革,也涉及探索以法定机构为主体的执行体系等改革。再比如,创新医疗责任互助保险机制,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健康建设体系,对于破解高水平开放下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从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践看,虽然在制度创新的某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制度创新成果碎片化、集成度不高等共性问题。海南自贸港建设涉及各领域各方面政策与制度的系统性变革,具有制度集成性创新的鲜明特点,并以制度集成创新释放开放政策的叠加放大效应。
制度集成创新既涉及经济领域,也涉及行政、立法、司法等领域。把握制度集成创新的着力点,核心是“集成”。这不仅涉及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经济领域,更涉及高效率行政体制与专业、高效、权威的立法司法体制等领域的制度创新。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要对标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中央要求海南自贸港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海南自贸港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努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放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建立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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