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猥亵和性侵事件看女职工的职场保护
陈元
2021-08-08 22:28:56
近年,阿里巴巴职场丑闻不断,去年就有两起,一是阿里“太子”蒋凡深陷桃色新闻,二是阿里P8包养事件,P8职员给1.6万元一个月包养女应聘者,被解除。近日又被爆出女职工被性侵传闻,女职工万言举报男领导和商户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引发全网关注。
如果事实如女职工所言属实,就涉及到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曲某涉嫌强奸罪,若警方调查属实,则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曲某利用将妇女灌醉酒、昏迷等状态而实施强奸行为 ,在本质上也是违背妇女意志,其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应认定为强奸罪。
法条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商户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若警方调查属实,则面临5年左右有期徒刑。 本案中,商户利用妇女醉酒、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猥亵行为 ,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 通常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同时具有在饭店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应该加重处罚。
法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酒店未经女方同意就为曲某办理房卡,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 酒店未尽提醒义务,未征得女方同意情况下,擅自给予曲某办理同一间房屋的门卡,且在曲某四次不正当进入房间的情况下,没有发现并阻止,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酒桌上“黄段子“不断,是否涉嫌性骚扰? 关于酒桌上提到“送来一个美女“的说法,结合后续商户的猥亵行为,基本可以推断这场酒席应该是“黄段子”不断。这是很多女职工所深恶痛绝的场景,已经构成性骚扰。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下,建议该名女职工以身体不适为由适量饮酒,明确拒绝过度饮酒,或者以上卫生间为由,离开酒桌,让自己清醒起来或者电话寻求好朋友到现场照顾自己。甚至可以借故以头痛、不适为由提前离场。
第五,强制要求出差,是工作需要,还是一场预谋? 本次“烟花”台风威力巨大,风力肆虐,暴雨入注。7月25-27日,台风“烟花”登陆上海、浙江的时间里,政府发文通知,减少出行,注意安全,不少列车停运,很多企事业单位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此时,直属领导安排出差,即使不是预谋,真是工作需要,员工是否可以坚持拒绝呢?对此,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女职工在上述被强迫冒险出差的情况下,可以顶住压力,坚持待台风天气过后再行安排出差,如果还是被强制要求,而又确实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明确坚持拒绝,甚至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声明:本文根据网传举报信撰写,不代表正式法律意见,以最终警方调查事实和司法裁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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